各院(部)、处(室)和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大、重点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督促有关课题组按时做好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结题成果:详见“附件”。
3、结题材料:由课题组直接向高教所提交,包括:汇编材料一式5份及同版电子稿1份。
4、结题程序:
(1)省重大课题、省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各大专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把关和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省青年专项课题由各大专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签署验收意见后,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
5、结题费用:由所在学校代收,省重大、重点课题每项收评审费600元;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省青年专项课题免收评审费。
6、受理时间:2016年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恩东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联系电话:55190245 18003603360
电子邮箱:pgbgs@neau.edu.cn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